部门职能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设立,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经营许可证,并凭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,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(分支机构)。 主要职能:吸收公众存款,发放贷款,办理国内外结算、融资,开办各项代理业务,办理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。...[详细]
领导分工
肖京武,行长,负责全面工作、分管办公室专业工作。 简历:1981年3月至1984年8月,中国人民银行宁安支行会计员。1984年9月至2015年,中国工商银行宁安支行,历任会计、会计科长、副行长。2015年2月至今,任中国工商银行海林支行行长。电话:7222063 仲跻春,副行长,分管运行管理及服务等专业工作。 简历:1986年5月参加...[详细]
内设机构
对公业务部,负责公司、机构业务的营销、维护和发放企业贷款。负责人:吕万明。电话:7223374 对私业务部,负责个人金融业务的指导、业务拓展和发放个人贷款。负责人:曲震峰。电话:7223374 办公室,负责支行政务、事务工作。负责人:张炤军。电话:7223901 海林子荣街支行,吸收公众存款,办理国内外结算,开办各项代...[详细]
行政权力流程图
主要职能 存款、贷款、结算等业务,兼营经济信息咨询。 内设机构 管理部、营销部、结算部; 管理部主要负责办公室、安全保卫、人事劳资、科技等业务。 营销部主要负责对公存款、贷款、网上银行等业务。 结算部主要负责会计、出纳、储蓄等业务。 下设一个营业大厅、三个分理处、四个储蓄专柜、两个储蓄所。 ...[详细]
办事指南暨信息公开
政策法规